商务部三大举措护航民企“走出去”

13.11.2017  08:39

11月9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对于民营企业的境外投资活动,商务部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引导和服务。他强调,在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不会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企业,政府鼓励所有有实力的企业规范、有序地“走出去”,不断提高国际化的经营水平。

高峰表示,具体而言,下一步,商务部将大力推动自贸区协定、双边投资协定、基础设施合作协定以及双边劳务合作协议的顺利签署,切实保障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法律环境。

其次,商务部将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2014年9月商务部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当前中国已建立起“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企业对外投资管理模式,引入了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现在除了在敏感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敏感的行业的投资需要核准以外,企业在网上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的备案手续。我们还将继续优化相关程序,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外投资的便利化水平。”高峰说道。

此外,商务部还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定期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的国别(地区)指南》《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等公共服务产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精准的信息服务,继续支持、推动有条件的中国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稳健地“走出去”,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在国际化经营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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