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个品牌充电宝一个得满分 能充电75%的仅5个

12.03.2015  11:37

  监测结果证实,“充电宝”标称电池容量大多不靠谱。继拖鞋风险监测之后,金报实验室联合武汉市质监局推出的充电宝产品风险监测,昨日出结果:在总计19个品牌20个样品中,仅有1个品牌的样品电池容量没“撒谎”。

  3月5日本报报道曾提到,由于今年新出台的《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要到8月1日才施行,此次充电宝产品风险测试,采用了GB/T 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和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对“充电宝”电芯容量、外壳材料耐燃性进行监测。

  本次总计测试了19个品牌20个样品。据武汉质监所副所长金群介绍,每个样品均拆开外壳,拆解出电芯,每个电芯均经过3次放电、充电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只有1个样品的电芯实测容量与标称容量相符,其余19个样品都低于标称容量。其中有7个样品的实测容量低于标称容量的50%,最低的实测电池容量只有标称的34.4%;能达到标称容量的75%及以上的,只有5个样品(详见右表)。

  武汉质监所副所长金群介绍,本次充电宝产品抽查,全部从市场随机逐批采购样品,其中就去了记者购样时曾经去的汉口利济路电子市场。该市场是批发市场,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因此此次样品购买,也集中了武汉市区各电子市场销售的主要充电宝品牌。

  金群说,尽管品牌不同,但这些样品均采用了18650锂离子电芯。因此,测试可比性较强。

  ■ 消费提醒

  充电时发烫应立即停充

  就上述监测结果,武汉市质监局发布了5点消费提醒。

  一是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对于无品牌型号、无生产厂家、无电气参数、无警示说明的产品,不要购买。

  二是选购时应仔细检查移动电源,同类型产品,容量越高,其重量应相对较重,劣质移动电源产品外壳做工相对粗糙。

  三是充电时,若发现数码设备发烫,应立即停止充电,避免损坏数码设备。

  四是在充电时,若移动电源充电指示灯显示已充电完毕,应及时取下移动电源,防止过充。

  五是使用时,应避免移动电源的输入、输出端口与钥匙等金属部件接触,防止发生短路。 (记者张军 通讯员钟仪、钱学龙)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