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通报12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8.01.2016 11:0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孙祠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俊国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套取苗木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三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国胜利用虚假发票套取“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赤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喻永贵违规操办孙子周岁宴,擅自处理集体资产,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嘉鱼县头墩农场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龙朝辉三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且存在失职渎职、挪用公款等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5、嘉鱼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彭克华把关不严造成违规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嘉鱼县社会福利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周小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嘉鱼县渡普镇卫生院原院长陈良才滥发津补贴,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8、嘉鱼县新街镇沙湖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通城县麦市镇天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葛谟良侵占村集体退耕还林资金,挪用良种补贴款,并报销不合理开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0、通城县大坪乡大九房村党支部副书记张继元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通城县隽水镇新塔社区三组组长兼出纳陈亚甫擅自挪用集体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2、通城县五里镇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黎仲曙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8.01.2016 11:02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