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警方通报三起典型醉驾案例警示市民遵纪守法
新华网湖北频道8月6日电(吴晓莹 丁永涛)8月5日,笔者从咸宁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上半年,咸宁城区共处理醉驾案件9起,酒驾33余起。咸宁警方提醒:为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案例一 连撞两车意欲逃跑
4月21日下午2时许,在温泉金桂路与长安大道路口交汇处,一辆小型农用车在路上左摆右晃接连撞了两辆车,司机逃逸时被路过的交警当场制服。经检测,该司机属醉酒驾驶。
据附近目击者介绍,当时,这辆农用车正歪歪扭扭地从长安大道往金桂路上快速行驶,一辆黑色轿车躲闪不及,被农用车撞到。
事故发生后,黑色轿车司机下车理论,农用车司机却快速往后倒车准备逃跑。就在这时,一辆警车刚好路过此处,将农用车后路堵住。但农用车依旧没有停车的意思,猛打方向盘欲逃跑时,又撞到另一辆白色轿车。
连撞两车后,农用车司机依旧踩油门想逃跑。这时,另一辆路过此处的警车将其路堵死,警车上的民警下车后,将车内的司机制服。
据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介绍,肇事司机当时满身酒气异常明显。为防止司机再次逃跑,民警将其强行制服,并将被撞伤的市民送往医院治疗。经检测,农用车司机艾某系醉酒驾驶,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二 刑拘之后决心戒酒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进拘留所,也是最后一次。”现年30岁出头的张力(化名)谈及自己的醉驾经历,十分后悔。
张力是咸宁人,因为醉驾,他面临了牢狱之灾。
5月7日晚,张力在温泉某酒店为远道而来的朋友接风。酒足饭饱后,感觉自己没喝醉的张力,不顾朋友劝阻,执意要自行开车回家。
当晚8时许,张力驾车经过温泉中心花坛时,被当时正在执勤查酒驾的交警拦下。经检测,张力的血液中的酒精量达130mg/100ml,属于醉驾。
据交警介绍,酒驾一旦被查处,不仅会遭遇牢狱之灾,还会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重新获取驾照。“我当时只知道新交规对违规司机的处罚非常严,但没想到对醉驾的处罚这么严厉。之前也酒驾过,但都没有被交警查到过,所以一直都报有侥幸心理,是我忽视了法律的威严。”张力说。
张力表示,出狱后一定戒酒,并把自己的遭遇告诉身边的亲朋好友,希望有酒驾习惯的朋友们以此为戒,不要酒后驾驶,莫把生命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