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警方扎实推进社会管理综治工作成效斐然
严打违法犯罪 强化平安建设
咸宁警方扎实推进社会管理综治工作成效斐然
近来,咸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公安工作职能,严打违法犯罪,强化平安建设,高起点推动、高标准执行、高强度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近三个多月来,该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13人,破案数、打处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7%和11%,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2%。特别是群众高度关注的抢劫、抢夺、诈骗、盗窃等四类侵财案件的发案数与去年同期比下降了17%,破案数同比增长45%。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暴恐案事件,没有发生严重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没有发生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没有发生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抓落实
----多次专题部署。8月份以来,咸宁市公安局按照上级部署,紧密结合该市治安工作实际,多次专题部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8月4日,咸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红洲组织召开市局办公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务必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强平安建设、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8月12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专项会议,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坚持暴恐防范、严打犯罪、隐患排查、队伍建设不放松,为建设“平安咸宁”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9月5日,市公安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全市平安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要求市局班子成员深入各县市区督导检查,不断扩大战果。
----量化目标任务。9月10日,咸宁市公安局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黎正刚主持召开强化平安建设、深化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层层分解、量化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专班专人督办。咸宁市公安局党委按照“分片包联,联系督导”工作机制,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6个督导专班,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与责任单位捆绑作战, 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核”,确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重点突出,多点发力抓防控
----强化社会面巡防。咸宁市公安局实行领导带队巡逻制度,将咸宁中心城区划分4个巡防区域,在全市建立40个岗亭守点,69个屯警点,160支社区巡防队控面,特警、武警按照定人、定车、定装备、定时、定点、定线路模式,开展24小时联合武装巡逻,最大限度把警力推上一线、摆上街头,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百余天来共盘查各类可疑违法犯罪嫌疑人170余人,破获各类案件3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余人。
----强化单位内部保卫。督促指导行政机关、金融系统、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市公安局成立检查整改督导组,对全市党政首脑机关、金融单位、水电油气、火车站、汽车站、学校等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已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组织“回头看”行动,通过上门督办、通报督办、联合督办等形式,切实将隐患整改工作推进到“最后一公里”。近三个月来共组织检查重点单位、场所944个,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338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731份,挂牌整治重点单位20家、重点行业场所35家、重点部位11处。
----强化暴恐防范。8月26日,咸宁市公安局报请政府同意制订出台《咸宁市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实施500元至5万元的奖励。同时,该局还深入推动反恐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发放《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10000份,组织反恐知识宣传巡讲78场次,组织反恐自救、疏散演练38次,组织社区宣传活动169场次,营造全民反恐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