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积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范伟)今年,咸宁市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监管、强化保护,积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坚守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取得良好效果,顺利通过水利部、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农业部、审计署等中央部委对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的联合考核。
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今年2月,先后出台《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咸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随后,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书。市水务局则以此为依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相关工作抓到实处,严守“三条红线”。
强化水功能区的监管。按省水利厅规范要求,在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设立标志牌,标志牌正面标明水功能区名称、起止断面范围、水质保护目标、批准政府机关,背面印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字样。同时,按要求对全市一、二级饮用水源地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清查。此外,将“淦河上游水源地保护”列为2014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市水务局先后开展6次实地调研,形成加强淦河上游水源地保护的建议,并通过设立固定宣传墙,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进行宣传,使当地群众投身淦河上游水源地保护工作。
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作为推进全市水生态修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咸宁将来水安全的有力抓手,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并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省级相关厅局的大力支持。去年被确定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后,迅速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并于今年5月通过水利部的审查,7月获省政府正式批复。根据批复,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为2014年~2018,规划估算投资295亿元,试点期间范围包括淦河流域、斧头湖和西凉湖、陆水、金水、富水、黄盖湖及梁子湖五大流域,重点是建设金水流域和陆水流域两条水生态走廊。随实施方案的逐步落实,咸宁将真正成为一个山、水、湖、河、城相融合的“香城泉都”。目前,建设试点重点内容——陆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省发改委正式批复,沿河通城、崇阳、赤壁、嘉鱼等四县(市)正根据投资概算,开展相应河段工程初设工作。
完善水资源监控体系。建立起了取水许可台账信息系统,对全市取水单位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将全市93家取水单位取水信息录入取水许可台账系统,实现了取水许可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与此同时,根据《湖北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完成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前期实地踏勘工作,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已通过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审查,项目总投资671万元,其中省级投资620万元,市级投资51万元,建成后将对全市地表水取水量30万平方米以上的湖泊、大中型灌区取用水情况实现在线监控,进一步提升全市水资源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