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男子卡未离身 账户中100多万元却不翼而飞

03.01.2016  13:10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周鹏 通讯员章剑 方达星)钱存在银行里,储户正在睡觉,卡上的钱却不知不觉被人异地取走。昨日,咸宁温泉公安分局向楚天都市报记者通报,一个涉枪团伙仅在三个多月里,复制他人银行卡盗取了100多万元!

  咸宁的龚先生是受害人之一,他的银行卡绑定了手机。去年8月27日早上醒来,他收到了11条该银行发来的取款短信,仔细一看吓了一跳,卡里的12万多元钱被分成多次取走,最多一次取走了5.9万多元,最少的也有1000元。

  此外,还有一些储户也找到某银行咸宁分行反映类似问题。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调查。

  民警调取了案发银行及周边的监控发现,作案嫌疑人是两人,两人均戴着帽子,穿着带有白点的衣服。这两人一般在傍晚6时许来到这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室里,看到周边没有人,迅速将复制银行卡的设备装在ATM机的卡槽上,这个设备可以读取银行卡的信息;而后将微型摄像头装在密码罩框内侧,这个主要是看密码,设备上有存储卡以及微型信号发射器。之后离开,到晚上8时许,再将这些设备取走。

  民警调查得知,这伙人实际上是两个团伙,分别是以林某为首的福建福清团伙和以王某为首的阳新团伙。王某主要负责安装设备盗取用户银行卡的信息,林某则主要负责复制银行卡的制作以及取钱。

  锁定了嫌疑人,专班民警分成两组,分别在武汉青山区和福建福清市将两个团伙一网打尽。在民警抓捕林某时,发现他身边放着一把六四手枪,民警拿起来一看,子弹已经上膛!

  据交待,林某2014年在网上一个群里认识了阳新人王某。今年8月,林某和同伙来到黄石,与王某相见,从此伙同作案。据警方查实,这群人从去年5月到8月底,三个多月的时间内作案多起,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其中最高一笔19万元。

  此案将于近日向检方提起诉讼。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