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水文:尊重“四权”选干部
(咸宁市水文局)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日前,咸宁市水文局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水文水资源局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采取“两推一述”的方式选拔了一名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广泛好评。
一是公布方案,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提升干部选任知晓度。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两推一述”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并报经省水文水资源局批准,增强了干部选拔工作的权威性,及时将工作方案下发到全局各单位作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全局干部职工对推荐职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工作流程等干部调配信息广泛知晓,保证了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情权。
二是民主推荐,把参与权交给群众,扩大干部群众参与度。7月31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和测站负责人大会进行第一次民主推荐,广泛征求民意,按拟任职位人选1:3的比例推荐,根据民主推荐得票多少由高到低提出第二次推荐人选名单。8月6日召开第二次民主推荐大会,由3名被推荐对象按抽签顺序进行个人竞职陈述。竞职陈述结束后,由参会人员按拟任职务1:2的比例民主推荐考察对象,保证了群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参与权。
三是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把选择权交给群众,提高干部选任公信度。8月6日按照第二次民主推荐得票多少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经局党委研究,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干部考察小组,发布干部考察预告。8月10日对2名考察对象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测评和个人谈话推荐。8月11日局党委按照民主测评和干部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了公示,保证了群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参与权。
四是阳光操作,把监督权交给群众,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整个选拔工作中严格按照省水利厅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本局纪委书记全程指导参与、全程监督。按照“全程记实、存档备查”的原则和要求,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程序细化分解,形成了全程记实工作流程,及时通过有关会议和政事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布,有效解决用人失误后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使整个选拔工作始终置于阳光之下、群众的视野之内,保证了群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监督权。
此次采取“两推一述”的方式竞争性选拔干部,使干部选拔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和规范。知情权让职工明明白白;参与权使职工不再是局外人;选择权让职工按自己的心意主事;监督权使职工担起一份责任。该局党委书记这样评价道:“落实‘四权’,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对拓宽民主渠道,准确认识、把握干部,从源头上克服不正之风,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