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环保局开展“三不三直”环保专项行动
为了贯彻中央八部委和省环保厅“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指示精神,6月16日至18日,咸宁市环保局派出六个专项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受宴请,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的“三不三直”方式,深入6个县市区开展咸宁市2014年度环保综合执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抽调全局技术骨干,分成六个检查组,分别由六个党组成员带队,每组由负责汇总检查情况,组织文字资料的材料员,负责拍照、现场取证的信息员,负责填写环保执法综合检查记录的检查员等三人组成。
检查按医疗废物处置、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重复热点环境信访投拆和被省厅督办企业的整改落实、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情况等六个方面分组进行专项检查。
为确保实效,该局制订了详细检查方案,并利用周日休息时间对检查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明灯要求各检查组要转变观念,创新思路,严格执行“三不三直”规定,廉洁自律,明确职责,务求实效。
在历时三天的时间,各检查组早出晚归,每天直奔现场,找问题、查污染、阅台账、看记录。
检查医疗废物处置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机构、具体责任人员和岗位责任制以及医疗废物处置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企业暂时存储场所是否规范,是否有专人负责收集、运送和保存,是否有合格的专用包装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的执行情况;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主要检查养殖场实际日产生废水量,采取的污染治理设施、养殖场废水排放去向、贮存池的防渗措施,查日均粪便产生量,清理后的粪便及其他废弃物是否有贮存场所,贮存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渗漏、防溢流、防遗撒、防恶臭等“四防措施”措施,查粪便排放去向,是否采取了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综合利用措施,查场区雨污分流及排污口规范设置、达标排放情况;检查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包括污水、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规模、治理工艺、建设时间、服务范围、手续办理,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运行是否正常,运行效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规定要求,运行记录是否完善等。查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处置,垃圾填埋场垃圾收运和飞灰等处置;检查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主查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联网,现场端设施的运行,擅自停运自动监控设施、修改自动监控参数、上传虚拟数据、台账资料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查重复热点环境信访投诉和被省厅督办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集中督办全市近两年重复热点环境信访投诉的处理落实情况,根据《关于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鄂环办[2014]155号)文件要求,对该公司存在环境问题检查督办;检查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主要查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及应急预案编制、饮用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检查护栏、界桩、指示牌的设立,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地内是否存在排污口、排污企业,是否有种植和养殖活动,是否新建、扩建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为了切实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结束,该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各组汇报,集中商讨解决对策。要求各个检查组要写出深度分析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各地政府,并分别对各地的违法典型要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同时将此次检查情况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