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积极谋划2015年重点工作
1月16日,咸宁市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晖作出批示,对咸宁市政府法制2014年工作作出高度肯定,并对2015年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极大地鼓舞了我办全体干部职工的士气。根据市领导批示,咸宁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谋划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以“十个一”为抓手,推动咸宁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举行一次报告。提请市政府安排一个县(市、区)政府行政首长和两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报告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成效,强化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
二是强化一个考核。依据《咸宁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力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通报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形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倒逼机制。
三是推行一项公开。2014年6月,我办选择市公安、工商、质监、药监、环保五部门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所有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制度,以执法公开推进执法公正。
四是开展一次评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选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提请市政府表彰,以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五是组织一次评查。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通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是完善一个制度。推动修改《咸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政府法制办主任为首席法律顾问,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市政府工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是推进一个集中。推进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务、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等部门综合执法,实行一个执法部门一支执法队伍,规范多头执法。
八是健全一个机构。推动市政府工作部门普遍建立法制机构。
九是落实一个审核。推动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十是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年度通报机制。(咸宁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