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连续五年被表彰为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

08.03.2016  10:25

            近日,咸宁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咸宁市工商局被表彰为“2015年度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位”。这是咸宁市工商局连续五年获得此项荣誉。

在过去的一年中,该局重点从五个方面积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主动作为,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保障。该局党组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将综治工作与工商职能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全市系统各级均成立了综治组织,明确建立了单位主职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兼职人员重点抓和局综治办全面督查的工作机制。该局分别于3月9日,7月6日、8月24日和11月12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考核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将综治工作纳入《咸宁市工商系统2015年度效能考核办法》,实行一票否决。3月31日,市局与各县(市、区)局、各分局(科室)签订责任状,将综治工作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工作环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开展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该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将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余次,排查出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2件,成功化解1件,另1件已由相关领导包保负责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目前,该人员思想情绪稳定;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办结12件;处理省局公众诉求系统57件,办结56件,1件正在办理之中;受理湖北省阳光信访工作平台31件,办结31件。

  四是深化平安建设,共建和谐社会。年初,市局印发了《咸宁市工商局平安创建工作方案》,部署了平安系统、平安机关、平安科室、平安家庭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并公布了评选标准、评选流程、评选方式、评分机制等。同时,广泛开展了宣传发动,使全局职工、小区居民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开展平安创建的意义。11月中旬,该局开展了“平安家庭”、“平安科室”、“平安小区”评选活动,经干部职工及小区住户自评、互评,并经市局领导综合评价,95%以上的住户达到平安户标准。

五是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该局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  市场监管百日执法行动、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扫黄打非、打击非法传销、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截止目前,查处传销案件8件,案值473.01万元,捣毁窝点2个,教育遣散49人;监测本地网站52户次,检查印刷企业53户次,检查图书、音像制品经营户及报刊摊点1456户次;全市12315网络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等9582  件,其中受理投诉1482件、举报175件、咨询  6608件;调解成功  1098  件,调解成功率  96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51.09  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228件,案值289.44  万元。同时,该局印发了《咸宁市工商局关于深化改革发挥职能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意见围绕打造便利准入、公平竞争、消费拉动、优质服务四个环境,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9月10日,“一照一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我市顺利实施,各项工作运行平稳,成效明显。截至11月,全市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30607户。通过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创业热情,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