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召开宣传贯彻新《广告法》座谈会
11.11.2015 15:59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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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6日上午,咸宁宣传贯彻新《广告法》座谈会召开。本次座谈会由咸宁市工商局商广科、咸宁市商广协联合举办,咸宁市工商局温泉开发区分局、咸安区工商局、咸宁广播电视台、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新闻网、咸宁广电网等媒体以及咸宁市直主要广告公司列席参加。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的两个月间,咸宁市工商局不时接到媒体及广告企业咨询。此次座谈,是新《广告法》实施后咸宁市直主要媒体及广告企业的首次碰头座谈,也是交流答疑的机会。
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张国华司长讲课视频,之后,各与会单位代表就当前广告市场的现状、新《广告法》实施中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市局商广科李捷科长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咸宁市直媒体单位在减少违法广告播放量上所作出的努力。他提到,今年全市电视媒体在6月份之后的全省、全国广告监测中,基本没有被抽查到违法广告,这样的结果离不开媒体单位的配合以及自律。咸宁媒体单位在全省、全国同类媒体的排名已经“摘”掉了排名后1/3区间的帽子,希望各媒体单位在今后继续保持。
咸宁市乘风广告公司总经理陈平谈到:“广告公司在新《广告法》执行中也有着自己的难处。我们作为企业,要为客户服务,客户想要发布的内容,我们拒绝,客户有时候会不理解。希望有可能的话,要加大对广告发布需求量较大客户的新《广告法》宣传力度。”
咸宁市广播电视台广告部主任陈娅:“今年我台积极配合工商局进行节目整改,对节目进行重新编排。目前我台已改变了广告经营模式,对广告进行严格的自查程序。希望下一阶段,在新《广告法》应用过程中,有更多这样的机会进行交流。”(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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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5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