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发布“圣诞”“元旦”消费警示
“圣诞”“元旦”双节临近,又将迎来一个消费高峰。咸宁市工商局结合以往节假日期间投诉综合分析,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要擦亮眼睛,理智消费,不要被商家的促销活动所蒙蔽。
第一,打折促销有门道,消费“陷阱”要防范。双节期间是商家促销的高峰期,不少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往往会推出“节日酬宾、降价”等优惠活动。对此,消费者要理智对待,考虑清楚促销商品或服务是否真正需要,不要因一时冲动或轻信商家宣传而把一些实用性不大、过时或低端技术产品带回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对于商家推出的如“买一赠一”等各类活动,要看清问清活动内容、期限、范围承诺,注意少数商家“先升后降”虚假打折的促销方式,提防打折、返券、赠送等各种“折扣”陷阱,警惕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价商品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
第二,街头抽奖要谨慎,提高警惕避风险。节假日期间街头抽奖活动屡见不鲜,在进行此类消费时,消费者首先要看清活动规则说明,往往“抽奖”“砸金蛋”等活动都需要先交付一定的费用之后才能抽奖,而且抽中的奖品也需要支付费用才能领走。其次要了解奖品种类、型号,类似活动中的奖品大多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但奖品可能是不明品牌、款式老旧的产品,产品本身价值可能达不到支付金额,容易出现高价格购买低价值商品的情况。此外,还要掌握商家信息,以防中奖商品出现问题时无法找到商家,同时保留好发票、收据,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天上不会掉馅饼,见到此类活动,要做到不轻信、不盲从。
第三,签订合同要小心,心中了然好维权。双节期间正是购车的旺季,又正遇汽车购置税减半的最后优惠时间,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等贵重商品时,一定要与经营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需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将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写入合同,把口头承诺落实到文字上,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解决的办法、服务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尽可能做出明确而具体的约定。二是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对于存在不理解和不同意的部分及时和商家进行沟通修改,对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合同金额,违约责任等条款要特别注意。三是要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付定金一方没有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相反,一旦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能超过标的额的20%。
最后,咸宁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请及时查看产品是否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及售后服务保修承诺,切忌只问价格,不关心产品的质量。接受奖品或赠品时也要留意其标签标识,在没有相应标识的情况下不要轻易使用,为避免购物送赠品出现质量问题,也可要求商家对于赠品承担书面的质量保证承诺。如遇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工商局投诉热线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