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上半年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来,咸宁市工商局以“放心消费”创建为目标,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拓展消费维权网络,延伸消费维权触角,加大消费市场执法力度,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上半年,咸宁市工商系统办理消费咨询投诉举报559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9.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47%。并通过开展“红盾尖兵执法行动”、“红盾护农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097件,案值3135.9万元,有力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较好净化了我市消费环境,实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最大保护。
一是完善维权服务平台,打造“为民”维权品牌。始终以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消费者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不断完善12315中心受理功能,加强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致力把咸宁12315维权服务平台打造成响亮的为民品牌。不断完善一级受理指挥、二级分流转办、三级线索转案、四级联动维权的消费投诉处置机制,加大硬件投入,将12315应急指挥中心、行政调解室、行政约谈室“三室合一”,推进12315指挥中枢科学化、功能化、高效化。创新“工商维权、司法保障、新闻互动”三位一体联动维权合作机制,切实做好行政调解与法律诉讼的紧密衔接,建立了重大、群体性投诉事件互通报告机制。加强12315电话平台互通,开通了短信平台,实现了来人、来函、电话、短信、网络等投诉举报咨询全方位受理。严格执行《12315消费者投诉回访办法》,实行三级回访督察,加大追责问责,对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实行一日一梳理、一周一催办、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抽查,回访率达94.3%。
二是拓展宣传教育阵地,引导理性安全消费。坚持宣传教育引导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不断拓展消费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了“3.15”宣传活动,开辟了消费教育讲堂,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不断提高消费者辨别能力。拓展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在咸宁电视台开播了《聚焦3.15》、《3.15在行动》栏目,针对消费领域百姓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报纸、网络、手机等平台先后发布了促销消费、端午节消费、儿童节消费、网购消费、预付消费和理性维权等7期消费警示,刊发多例典型消费维权案例,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公益性消费教育短信,指导消费者安全消费,有效防范各种消费陷阱。拓展消费教育“五进”阵地,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党政机关”,创新建立“湖北科技学院消费教育基地”,建成“咸宁市行政学院消费教育基地”,先后在湖北科技学、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市实验小学等多所院校开设消费教育课堂。拓展维权服务一线阵地。全面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依托全市59个消费者协会分会、631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80个维权服务站,直接面对消费者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引导,接到消费咨询,及时预防、有效处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潜在和普遍性的消费纠纷。
三是创新市场监管机制,突出行业规范自律。创新监管制度,推行层级负责制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业务单位管“线”、基层所管“片”、监管员管“店”的立体责任体系,建立重要商品责任区网格318处,覆盖重要商品经营主体125685余户;推行经营者自律制度,敦促经营者做到明确进货查验责任、进销货建帐责任、销售承诺责任和不合格商品退市责任,目前全市超过95%重要商品专营店和70%的兼营店建立了自律制度;推行行业规范机制,通过创建“重要商品放心消费示范街”,探索重要商品的行业经营规范和监管工作标准,由点及面带动相关行业规范经营。创新监管重点,将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5个领域作为监管重点,将重大节假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时段。创新抽检机制,根据全市建立的125600余份重要商品监管档案,建立全市重要商品监管数据库,为商品质量抽检提供可靠的决策支持。同时结合节日市场消费热点、群众投诉焦点、季节性监管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上半年共抽检农资、成品油、手机、服装、建材等各类重点监管商品614个批次。
四是加强消费市场执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将维权与执法有机结合,积极探索“诉转案”工作机制,形成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提升维权服务效能的良好局面。先后开展了优化“两节”市场秩序“打假维权保民生”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净流”行动、考试器材市场、基础教育装备商品质量和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儿童用品监管专项执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查处了系列仿冒厂名厂址、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商品和网络违法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