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局明确2017年十大重点工作

21.03.2017  00:42

一是推进落实2017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三)”。将食品追溯体系(含明厨亮灶)建设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任务列入县市区政府、市直食品相关单位2017年度责任书内容,全市建设食品追溯体系单位100家和明厨亮灶单位600家。

二是加强乡镇“农安”站监管体制和“食安”所规范化建设。督促各地政府按行政区划设置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落实办公场所、经费保障和人员编制。力争2017年全市70%以上的乡镇监管所达到省级标准所建设标准,10%以上的标准所达到省级示范所建设标准。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和稽查打假。继续推行“五化”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三安联动”和行刑衔接四方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大要案查办。

四是加强食品“三小”管理。推进全市小作坊升级改造和集中加工,拟分别在高新区和郭家湾菜市场建设食品工业园和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开展食品“三小”地方性规章前期调研、起草工作,细化“三小”管理事项和职责。

五是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食品药品放心企业”、“放心早餐店”、“放心药店”、“放心食堂”、“放心肉菜超市”等“五大放心工程”创建活动。

六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开展一期食品生产消费追溯系统的建设。

七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及时完善监管基础数据库,将省局视频会议系统延伸到县市区局,建立市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与国家总局、省局平台对接,并将平台纳入“智慧咸宁”建设。

      八是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加快推进咸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督导各县市加快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出台《咸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

九是建设社会共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道德准则。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企业“曝光”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守法生产经营。加大宣传力度,打造食品药品宣传的文化品牌—香城蓝盾。

十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大学习、大交流、大培训、大比武、大考核“五大”系列活动,提升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的综合素质。提升应急能力,组织修订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信息来源: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