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局多举措助力激活民间投资

17.10.2016  23:07

一是 严格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切实提高项目服务水平。科学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列入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民间投资项目,优先考虑规划和用地计划指标。同时,不断强化土地市场监管,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经营性土地100%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不设置任何排他性条件,使土地交易行为符合市场规律,保证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与其他投资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

二是 积极探索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扶持政策,鼓励民间企业积极参与。对民间投资参与养老服务设施、慈善事业、旅游业发展等用地,采取多种方式供应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供应;推行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完善工业用地政府回购、流转和收储机制,适当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和产业用地履约保证金比例。

      三是 积极主动协调,争取金融部门配合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不动产抵押融资的支持力度。与市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担保集团和市级各商业银行进行了业务交流,建立与金融机构对接沟通渠道,提高抵押登记办证效率。取消不动产抵押融资的资产评估,节省了企业的评估费用,中小微企业抵押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收费,做到零收费热情服务,如果资料齐全受理后,办理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