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局四项措施保障项目落地生根

24.09.2014  11:16

  一是主动上门对接协调,提供优质服务。改变过去“坐等上门”到“主动出击”,尤其对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一条龙”式服务。定期开展企业走访座谈,及时掌握用地需求,找准项目推进突破口,确保项目落地。

  二是精简用地预审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数量,加快预审报件审查,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预审意见。对重点项目预审,实行“立等可取”、“当日办结”。今年市本级办结预审20件,保障了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需求。 

  三是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扎实推进创新。在群策群力打好“三个攻坚战”,统筹衔接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结构。加大规划修改、调规力度,掌握调控主动权;强力推进增减挂钩、低丘缓坡等省级试点,在园区建设上,实行“一县一园”,依托武汉新港建设,综合开发咸嘉临港新城,探索“飞地工业”模式,为项目建设积畜了强大的发展正能量。

  四是坚持精细差别管理,科学调配指标。统筹好年度计划指标、增减挂钩指标、省级重点项目指标调配管理,按照“好而快则先”原则,统一在市政府的指挥下,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构建各负其责的整体联动机制。对重大项目,实行协同审核、信息共享,严控用地规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后续项目落地。将单位GDP地耗降低率,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以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