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局三措并举强化耕地保护

13.08.2016  09:07

  一是强化责任促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从市到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确保耕地285.15万亩(基本农田235.35万亩)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强力推进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市本级工作进度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是实施整治促保护。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夯实耕地保护基础,提高耕地质量。争取土地整治项目4万亩,投资1.3亿元,其中生态整治试点项目2万亩。大力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8600亩。完成全市耕地质量监测与更新评价汇总和审核,强化整治项目质量监管,加强县(市、区)在建项目巡查督办,及时通报整改。

  三是执法监察促保护。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为契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巡查网络,联合公安、法院、纪检等部门联动执法,通过逐月管控,将违法占用新增用地比例降至2.55%、占用耕地比例降至3.24%,实现市级连续6年零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