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小农水建设成效显著

09.12.2015  12:25

(明海波)自财政部、水利部2009年联合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咸宁市县两级财政、水利部门齐心协力,实现了各县(市、区)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全覆盖,有力保障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严格管理。通过加大工作力度、改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手段等办法提高项目入围成功率,保证年年有入围,县县有项目,累计争取小农水重点县项目39个,总投资6.38亿元,其中咸安区9个、嘉鱼县3个、赤壁市8个、通城县5个、崇阳县9个、通山县5个。项目下达以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相关制度,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从设计、组织、制度、措施、人员上完善质量保证措施,使工程建成后能够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是服务民生,力见实效。各县(市、区)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将解决农业生产“最后一公里”问题作为重点来抓,共整治渠道4142.65公里,改造机电泵站411座,整修塘堰水源工程1319处,累计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74.52万亩、排涝面积18.63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960  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9600余万元,有效改善近70万农村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农业生产丰收、农村经济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大力改革,积极管护。为有效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有人建、没人管”的问题,咸宁市、县水利部门2013年正式启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截至2014年底,最先试点的通城县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其他5个县(市、区)分别完成两个试点乡镇改革任务,共完成19496处水利工程的改革任务。完成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均实现每个工程一份管护档案、一份管护协议、一个管护主体、一套管护机制“四个一”的目标,解决了管理体制不顺、产权归属不明、建管用脱节、责权利分离的问题,确保了工程的良性、高效运行。目前,2015年有改革任务的5个县(市、区)中咸安区、通山县已经完成任务,其他3个县(市、区)正在核发产权证书,预计年底前将全部完成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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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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