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城市形象宣传语”有奖征集启事

02.04.2016  00:00

  为促进“四个全面”战略咸宁实施,进一步提升咸宁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市民认同感、自豪感,凝聚更大力量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推动发展质效进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向海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咸宁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内容

    咸宁城市形象宣传语

    二、征集时间

    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5月8日

   三、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既能反映咸宁历史、人文魅力、经济发展、地理特征等风貌,又能展现咸宁独特的城市形象和城市精神,彰显城市魅力。

    2、创意新颖。具有创新性,生动传神,准确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3、语言精练。文字简洁、朗朗上口、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每人投稿不超过5条,每条字数在16字以内,并配以阐释说明。

    4、便于传播。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

    四、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五、作品评审

    对征集到的作品,选择部分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媒体刊载,在咸宁新闻网开设征集专题。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奖。

    六、投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稿件,以word文档编辑,附件发送。邮件标题为“咸宁城市形象宣传语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xnwxb2016@163.com,联系人:张宇 卢志广  联系电话:0715-8126016

    七、其他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咸宁市委外宣办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