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举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培训班

08.06.20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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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2日,咸宁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举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培训班。咸宁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闫英姿参加会议并讲话。

    培训班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长蓝琼专题传达解读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全市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闫英姿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地党委统战部门及民宗部门要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深入领会习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将宗教工作管理法治化放在首要位置,将宗教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二是要抓住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契机,推动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地民宗工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落实,市编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县(市、区)政府要设立专门的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列入政府工作部门,编制应不少于3人。各地要积极行动,已向市编委报批了调整方案的,人员配备要抓紧落实;还未行动的地方要抓紧推进,务必在6月底落实到位。三是要推动宗教工作三级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民宗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加强民宗工作三级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的建设,不仅延伸民族宗教(统战)工作在基层的触角,也充分发挥了基层干部在民族宗教工作中信息员、调处员的作用,对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地各单位要大力推进落实。

    咸宁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机关全体干部,各县(市、区)委统战部、民宗局班子成员共计5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