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毒品种植者变身义务“宣讲员”

05.07.2014  18:37
  

 

   

   

 

  本网讯(通讯员 余路 黄瑶 魏玉振)71岁的谭老汉怎么也没想到,门前种的数百根拿来煮汤的“菜苗”竟然是往常在电视里才能瞧见的毒品。同样让他没想到的是,正忐忑着自己会不会受到法律严惩的时候,在检察机关的人性化执法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自己不但不用坐牢,还成为了毒品知识的义务“宣讲员”。

  去年冬天,家住活龙坪乡晓溪村的谭老汉在跟村里人聊天时得知,有一种自己不曾见过的“蔬菜”可是“调味佳品”,如果把它放在汤里,就能让汤的味道变得格外鲜美。于是,谭老汉找人要来了种子,并将种子全部种在了自家的菜地里。4月9日,公安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了这些实为罂粟的植物,在将现场的六百余株罂粟苗铲除并销毁后,谭老汉也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咸丰县检察院公诉科干警经过审查后发现,谭老汉栽种的罂粟苗数量虽已达到了起刑标准,但他事先并不清楚自己种在地里的就是罂粟,且在得知事实后,他能够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考虑到上述轻刑情节,加之谭老汉年龄较大,咸丰县检察院拟对其做不起诉处理。

  7月1日,5位人民监督员与侦查人员、案件承办人、谭老汉的家属及其居住地村支书一道,就该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在听取完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基本事实、主要证据、适用法律和办案程序的简要介绍,以及村支书田太发对谭老汉一家平时表现的说明后,人民监督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意见。

  “没开花的罂粟苗其实很多人都不认识,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打击毒品犯罪知识的宣传。”“检察机关一定要兼顾好铁面无私和以人为本间的平衡,不能让群众产生‘不起诉等于没有犯罪’的误解。”虽然对不起诉意见表示了赞同,但人民监督员们话锋一转,又对案件后续如何产生积极的法律效果提出了建议。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宽大处理,今后我不仅自己决不再种,也要告诉大家这东西是毒不是菜,碰不得!”咸丰县检察院的会议室里,成了禁毒知识义务“宣讲员”的谭老汉一边向在场的大家表态,一边搓着手,憨厚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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