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县长戴清堂对咸丰大队“9.2”抗洪抢险事迹作出重要批示

12.09.2014  10:29

近日,咸丰县县长戴清堂对大队呈报的《关于咸丰县消防大队“9.2”抗洪抢险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咸丰县消防大队在‘9.2’抗洪抢险过程中,主动积极,危难中冲锋在前,紧急关头敢打敢拼,为咸丰县的‘9.2’抗洪抢险作出了突出贡献,应予嘉奖,并向上级报告”。按照戴清堂县长的重要批示要求,县政府办有关负责同志正在拟定相关请示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并提请表彰。

  险情回故:2014年9月2日凌晨2时许,咸丰县境内普降暴雨,所属黄金洞乡等多处地区出现大面积洪涝灾情。咸丰县消防大队积极参加抗洪抢险战斗,共出动救援车3辆,救援官兵17人,橡皮艇2艘,冲锋舟1艘,成功营救转移被困群众30余人,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9月4日上午,受副州长、公安局长汤文江的委托,州公安局副局长张孝赤专程赶到咸丰亲切看望了参加抗洪抢险的一线消防官兵,对参战官兵给予高度评价。

险情发生后,咸丰大队在参与救援的同时,第一时间积极协调各大新闻媒体对事件进行报道,中央电视台、湖北经视、恩施电视台、恩施晚报、恩施新闻网等媒体对抗洪抢险情况进行报道。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氛围,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也展现了咸丰消防敢打敢拼、英勇顽强、服务人民的崇高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