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学科性学院目标管理和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大学2015年学科性学院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字【2015】4号)、《湖北大学2015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校党字【2015】5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经2015年12月22日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正式启动本年度年终考评工作。现通知如下:
1、年终考评工作定于2015年12月22日—2016年1月22日期间进行,具体《通知》和《考评工作方案》内容请各单位及时查阅学校办公OA系统正式文件。
2、根据考评工作《日程安排》,请学科性学院及时做好“对应替换指标”申报工作,并于12月25日下班前提交到考评办(综合楼828室),以供认定。
3、今年考评工作因增加了各单位《自评报告》网上集中展示环节,各单位应于2016年1月4日下班前提交《自评报告》,学科性学院还须同步报送单项自评分值表。
4、考评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表一:《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考评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
1 | 完成《2015年机关职能部门(单位)、直属单位绩效考核考评工作方案》,报学校通过后下达通知 | 2015年12月21日前 | 考评办 |
2 | 提交《自评报告》材料 | 2016年1月4日前 | 各部门(单位) |
3 | 查阅部门(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做好考评前期准备 | 1月6日前 | 各考评组 |
4 | 在内部校园网发布、展示《自评报告》 | 1月7日前 | 考评办 |
向学科性学院发放满意度测评表 | |||
向各部门(单位)发放互评表 | |||
向日常管理、一票否决考评组责任单位发放相关测评表 | |||
5 | 各部门(单位)汇报顺序抽签 | 1月7日 | 各部门(单位) |
6 | 分别回收、统计满意度测评表、部门(单位)互评表、日常管理和一票否决情况表 | 1月11日 | 考评办 |
7 | 召开核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会 | 1月12日 | 校办、考评办 |
8 | 分类汇总各部门(单位)的排序情况,提出考核等次的建议名单 | 1月14日 | 考评办 |
9 | 校长办公会审定考评结果并公示 | 1月15日 | 校办、考评办 |
10 | 行文发布考评结果 | 1月18日前 | 校办、考评办 |
11 | 测算经费、兑现奖惩 | 1月22日前 | 人事处、财务处、考评办 |
表二:《学科性学院考评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
1 | 完成《2015年学科性学院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方案》,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下达通知 | 2015年12月21日 | 考评办 |
2 | 收集学科性学院提交的“对应替换指标”申报材料 | 12月25日 | 学科性学院、考评办 |
3 | 单项考评组审核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对应替换指标”申报材料 | 12月28日前 | 考评办 |
5 | 单项考评组查阅各学院目标管理任务书,做好考评前各项准备工作;学科性学院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含自评分值表) | 2016年1月4日 | 考评组、学科性学院 |
6 | 对学科性学院进行考评,填写考评分值表交考评办 | 1月11日前 | 考评组 |
7 | 公示考评分 | 1月13日前 | 考评办 |
8 | 分类汇总各学院的排序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名单 | 1月14日 | 考评办 |
9 | 校长办公会审定考评结果并公示 | 1月15日 | 校办、考评办 |
10 | 发文公布考评结果 | 1月18日前 | 考评办 |
11 | 测算奖惩经费、兑现奖惩 | 1月22日前 | 人事处、财务处、考评办 |
发展规划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