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手段 我国政府资源配置顶层设计出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11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配置的资源主要是政府代表国家和全民所拥有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事业资源等公共资源。根据意见,针对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单一、行政性配置手段较多的突出问题,坚持从体制上改革突破,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公共资源配置长效机制。根据各类公共资源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分类分领域创新资源配置方式。
在具体领域上,自然资源方面要以建立产权制度为基础,实现资源有偿获得和使用;经济资源方面(主要指金融类和非金融类经营性国有资产)要突出国有资本的内在要求,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社会事业资源方面(主要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引入市场化手段和方法,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和均等化,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
意见强调,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意见还要求,整合分散设立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完善管理规则,优化市场环境,着力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信息共享。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呼之欲出”
意见明确,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服务项目和标准,促进城乡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有机衔接。
现阶段,我国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公立机构占有很大比重甚至主导地位。如何兼顾效率和公平,是政府配置这类资源面临的重要问题。
“体制上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单一,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边界不清,某些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较低,公共服务资源相对分散,我国社会事业公共资源配置面临一系列问题。”北京师范大学能源与战略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林卫斌说。
意见明确,对用于实施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目的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坚持公平配置原则,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配置效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
根据意见,我国将区分政府作为资源配置者和行业监管者的不同职能,创新和改进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方式,强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能。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主运行、公众监督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部门行政化分割,构建共享平台,实现公共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开放共享。
建立国有资本布局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提出,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意见明确,要完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研究国家持股金融机构的合理比例,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保持控制力,对其他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优化股权结构,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为从操作层面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扫清障碍,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以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为目标,积极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国有资产。
在规范国资收益分配方面,指导意见明确,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各省份可根据发展需要,将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实物形态转变为资本形态,将部分统筹使用后仍闲置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其经营收益或出让变现所得上缴财政,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