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事佬”冯金玉
编者按:人民调解被誉为绽放在东方的“经验之花”。人民调解员被称作基层矛盾的“融化剂”、为群众服务的“贴心人”,他们为和谐稳定筑起了“第一道防线”。日前,国家司法部等表彰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我省有36人获此殊荣。今天,我们走近其中一位——宜昌市猇亭区桐岭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冯金玉。
解邻里纠纷,他有份耐心
昨日,记者走进宜昌市桐岭新村社区,只见道路整洁、绿树成荫,和新建小区没两样。“过去,这里是有名的烂摊子,难管!”工作人员介绍,桐岭新村是猇亭区最早的搬迁安置小区。2700余户7000余位居民,分别来自17个村(居),邻里纠纷、安置补偿等矛盾交织。
2009年,冯金玉来到桐岭新村。有人劝他:“这可是块‘硬骨头’,难啃!”他偏不信:“乡亲们都是讲道理的,哪有解不开的结!”
没多久,棘手事就来了。“冯主任,我们楼栋外,水管都要接天上去了!”接到居民投诉,他赶到现场一看;从一楼到三楼,家家私接下水管道,四楼也准备开工了。
当晚,他把大伙约到一起,开门见山说法律:“按照物权法,外墙公用部分,任何人不能随便改,你们这是违法的!”一楼老杨最委屈:“楼上乱扔,一楼就堵。每次疏通,都是我自掏腰包。”二楼、三楼也无奈:“一楼接了水管,接下来倒霉的就是我们,不得不装。”“每个楼栋都这样,社区就乱套了。”冯金玉讲道理,劝老杨先拆,却碰了个钉子,“楼上不够意思,不仅不出疏捞工钱,连客气话都不说一声。”“原来是赌一口气!”找到症结后,冯金玉不厌其烦、挨家挨户做工作:“楼上楼下低头不见抬头见,住在一起是缘分。楼上的,要给老杨赔礼道歉,今后管道再堵,费用全部公摊。”
讲法、讲理、讲情,冯金玉的调解“三部曲”,让一个个邻里纠纷迎刃而解。
【当事人说】
在解决个体纠纷时,要多一分耐心。“人的情绪也是一条河流、需要及时疏导”,社区很多纠纷都因误会而产生,及时化解疏导,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化群体矛盾,他有颗公心
“老冯,你们社区几十个人把大队给围了!”一天中午,冯金玉接到交警大队电话,丢下饭碗,就往市区赶。
社区居民朱家爷孙俩走亲戚归来,在社区附近的公路遭遇车祸,爷孙俩双双被撞身亡。次日,朱某带几十名亲属聚集,来到市交警大队讨说法。
交管部门认定肇事者全责,赔偿40多万元。双方都不服,矛盾持续激化。朱家人商量,要把事情闹大。冯金玉赶紧制止:“千万别!”朱某一听,顿时火冒三丈:“你是不是我们娘家人,怎么胳膊肘子往外拐!”
冯金玉不气不恼,平心静气地分析:“我知道你们很伤心,闹解决不了问题。肇事者有错在先,该负的责任他又跑不脱。你们一时冲动,气是出了,但赔偿落实不了,到头来还不是两败俱伤?”
冯金玉一番话入情入理,朱某最终同意选定两位亲属随他一起解决问题。接下来3个月,冯金玉带着朱家人看事故现场、跑交警大队、找派出所,历经六轮艰苦谈判,双方签订赔偿协议。
从事调解工作17年,冯金玉用一颗公心,赢得群众信任,制止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150余件。
【当事人说】
在解决群体性纠纷时,要有一颗公心。有了公心,群众才会信任你。只要与群众站在一起,以心换心、讲清法理,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群众是通情达理的。
当“和事佬”,他有股钻劲
近10年来,上千件调处案件件成功,也没“翻倒账”,诀窍何在?
“冯主任啥事都管,当事人都把他当亲人朋友,怎么可能‘翻倒账’。”桐岭新村社区调解员冯磊对师傅冯金玉佩服得五体投地。
社区居民老陈逢人就说冯金玉是好人。去年,她的老伴过马路时,被摩托车当场撞死,摩托车主昏迷十几天后也不治身亡。事故认定双方都有责任,老陈拿不到任何赔偿。冯金玉知道她家困难,拿着资料找民政、交管等部门,帮她申请了2.1万元救助金。
“只要居民信任,我随叫随到。”多年来,冯金玉手机号不变,24小时开机,当事人只要有调解需求,不论时间、地点,大年三十晚上到家里来的也有,他笑着说:“说不累是假的,但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我特别有成就感。”
冯金玉高中毕业,没上过专业的法律课程,可讲起法律条文来头头是道、通俗易懂。
记者向他求证“有人说你每天上班前,坚持学半小时法律。”“那是吹的!”耿直的冯金玉实话实说:“但是要搞好调解工作,必须懂法。”这些年,他记了30多本学法笔记,工作之余还编写了50余起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在冯金玉的带动下,社区调解委员会邀请党员干部、网格管理员、居民志愿者当“编外调解员”,以网格分片包块,以楼栋单元为基础,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化解矛盾。(记者 江卉 实习生 郭越 通讯员 蔡晓舒)
【当事人说】
付出总会有回报。群众信任,比金子还珍贵。这也让我深刻体会到群众对一个普通人民调解员的信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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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这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上世纪80年代初,国外法学专家考察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后,大为赞赏,称之为“东方经验”。
近5年来,人民调解制度蓬勃发展。“东方之花”在荆楚大地绚丽绽放。
目前,全省共建有人民调解组织3.4万多个,其中村(居)调委会2.8万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2200多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200多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280多个,基层人民调解员14.5万名,基本实现了调解组织网络的立体多层次、平面宽领域、社会全覆盖,每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