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未满6周岁也可上小学 湖北省首次发布新规

04.12.2014  11:08

  武汉晚报讯(记者屈建成 通讯员梁炜)昨天,湖北省教育厅出台《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明确表示,小学未满6周岁可以入学。

  根据《规定》,凡秋季开学时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入学。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各地要制定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向社会公开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严禁对在校学生实施开除、退学、强制转学、拒绝报名等行为。

  《规定》还明确了编班办法。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要关爱尊重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我省要求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要严格控制书面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每天不超过90分钟。严禁学校组织学生节假日、晚自习集体补课。

  我省还要求,严格按规定开齐开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增减国家和省课程课时。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