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络员会议在汉召开

27.03.2017  21:52
  

  3月24日上午,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络员会议在省工商局召开。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副局长彭明方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编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58家成员单位联络员及省工商局信用监管处、外资处、登记注册分局、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工商局信息中心向各成员单位详细介绍了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功能、数据推送、推广使用等情况。登记监管处、信用监管处、登记注册分局分别围绕《湖北省行政管理部门后置审批事项监管职责目录》编制、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广运用及全面推广实施“双告知一承诺”机制等三项重点工作,通报了工作情况,提出了下步打算。

  省工商局副局长彭明方同志代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2016年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举措及成效,并结合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部署安排了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办公室前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对“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运用操作、涉企信息归集、“双告知一承诺”及《湖北省行政管理部门后置审批事项监管职责目录》编制等重点工作,表现了极大的兴趣与热情,纷纷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为下一步深入推进省直各部门协同监管,尽快实现省直部门“双告知”电子化推送、涉企信息全面归集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