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支队为8名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同志记功嘉奖

12.06.2015  14:02

近日,由宜昌支队支队长金建立签署通令,为在2015年度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的8名同志记功嘉奖。

事件回顾:2014年12月4日21时23分,伍家岗工业园区豪铃摩托车销售公司专用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800余平方米。支队先后调集伍家、特勤、东山、点军、紫阳、夷陵、猇亭7个中队共计98名官兵赶往现场处置,历时5个多小时,成功将大火扑灭,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及伍家岗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赞扬。在此次灭火战斗中,伍家岗中队战士张磊作为攻坚组队员始终奋战在一线,阻止了火势的蔓延,并成功营救疏散出4名被困人员,转移4个液化气储罐。特勤中队战士张照飞、冯琪两名同志充分发挥了“敢打硬仗、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顽强作风,面对火魔毫不畏惧,坚守在灭火最前沿,冒着生命危险先后4次深入火场内部进行侦察和灭火,有效阻止了火势的进一步扩大。东山中队战士江东按照支队全勤指挥部的战斗部署,分别在多个位置设置水枪阵地,内攻近战、外围控火,成功阻止了火势的进一步蔓延,确保了邻近建筑物的安全,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遭损失,为火灾的成功扑救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5年2月28日18时21分,三峡坝区两名施工人员在双线五级船闸南线三闸首百米深井内检修的过程中,脚下钢管突然断裂,掉入井底,其中一名伤势较轻者已被工友救出,另一名工人伤势较重,无法动弹,被困在井底。接到报警后,三峡大队迅速调集2台消防车16名官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此次救援行动中,左岸中队特勤一班副班长汪世鹏主动请缨,凭借过硬的本领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徒手攀爬下到百米井底,对被困人员进行营救,历时三个半小时将被困人员成功救出,赢得了三峡总公司和当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2015年3月22日,兴山县峡口镇建阳坪村一村民在上山采崖柏时不慎滑下山崖,被困在距山顶90余米,距山脚60余米的一处仅两平方米左右的平台上。接到报警后,兴山大队立即出动1台抢险救援车7名官兵赶赴现场救援,大队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由于被困人员所在位置处于茫茫深山之中,且当日天色已晚,为防止迷路,现场指挥部在了解清楚被困人员所在位置后,决定先行休息,第二天再出发进山搜救。3月23日,救援人员经过5个多小时的翻山越岭、艰难跋涉,到达被困人员所在山顶。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部决定采取由一名战斗员利用绳索下滑至被困人员所在平台,并为其做好安全措施后利用绳索施放至山底的营救方案。中队指导员沈兵身先士卒,主动请缨,佩戴好救援装备在绳索的保护下沿着陡峭的峭壁开始下降。由于被困人员位置至山顶有大量灌木岩石遮挡,经过长达1个半小时的艰辛缓降,终于在14时45分到达被困人员位置。随后,沈兵同志第一时间为被困人员送上水和食物,并安抚被困人员情绪。在为其做好安全措施后,沈兵帮助其利用绳索进行缓降,于16时30分被成功救出。中队四级警士长江敏、下士张佳身背40于斤的救援装备,徒步行进搜寻被困人员。在指导员沈兵绳索下放救援的过程中,一村民在救援的过程中体力消耗殆尽,被困于距山顶30米处无法行动,江敏和张佳利用绳索下降至该处将村民救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和《湖北省消防部队表彰奖励工作规定(修订)》有关规定,经支队政治处考核,支队党委研究,决定给张磊、张照飞、冯琪、江东、汪世鹏、沈兵6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给江敏、张佳2名同志各记个人嘉奖一次。

宜昌支队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消防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