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14名法官赴湖北法院跟案学习交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法院援疆工作会议精神,9月26日,湖北法院作为最高院确定的全国第一批接收新疆法院干警跟案学习的法院,迎来了来自新疆法院系统的14名法官一行,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参加座谈会并讲话。会议由省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处长刘少军主持。
会上,来自新疆法院的法官们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基本情况、跟案意向以及学习需求,纷纷感谢湖北法院提供此次学习机会和锻炼平台,表示将珍惜难得机会,确保学有所成、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并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疆法院办案水平和办案质效提升的强大动力。
李群星副院长指出,今年7月,游劝荣院长在新疆法院调研时提出“加强两地法院交流合作,共同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提升”,这次新疆高院选派一线优秀法官到湖北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跟案学习,既是两地法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法院援疆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为湖北法院开展智力援疆、审判业务援疆提供了实践路径。
李群星副院长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要把援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政治责任,带着使命、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此次新疆法院干警来鄂跟案学习相关工作;二要做好服务,省法院法官管理处要牵头做好组织联络、协调对接、跟踪服务等各项工作,各接收法院政治部要安排专人跟进对接,根据新疆法院干警的跟案意向,明确跟案部门,并确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进行“一对一”结对,在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尽可能为新疆过来的同志提供便利,努力为他们创造宽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三要互相取经,要与新疆来的同志们开展经常性地案件讨论、谈心交流,一方面交流办案心得、传授办案经验,共同提高疑难复杂案件处理能力,另一方面要大力学习新疆法院干警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优良工作作风;四要树好形象,湖北法院被选定作为全国第一批接收新疆干警跟案学习的法院,是最高院、新疆高院对湖北法院政治站位和审判业务水平的充分肯定和信任,要以此为契机,展示好湖北法院的精神风貌,树立湖北法官的良好形象。
武汉、黄石、孝感、鄂州、黄冈、咸宁中院,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人民法院等接收法院政治部领导参加了会议。
来源:法官管理处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