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多名干部因履职尽责不力问题被处分
新华网武汉8月12日专电(记者李鹏翔、梁建强)工作失职、监管不力、吃拿卡要……记者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武汉市公开通报了10起政府部门履职尽责不力问题典型案件,多名干部受到处分。
其中,武汉市邾城街党工委委员施先进、邾城街纪工委书记徐文杰、新洲区国土规划局原副局长魏泽初工作失职;施先进、徐文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魏泽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陂区六指街经管站干部杜江波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山区社保处登记核定科原科长房延斌伙同该科科员王凡、李辉,违规为人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并收受贿赂;3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且房延斌被判有期徒刑9年6个月,王凡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李辉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曾勇军对违规占道经营整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森林公园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振发,党委委员、副主任、园林场场长郝长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毕建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武汉市司法局柏泉强制戒毒所干警工作失职,戒毒所三大队四级警长刘德斌受到留党察看1年、行政降级处分;值班期间巡查不到位的三大队四级警长刘汉东、三大队副大队长夏广胜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此外,武汉市地税局洪山区局干部王梦妮因“吃拿卡要”,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青山区民防办平战综合管理所财务管理不严,所长丁友芳、科员朱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办事处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花山街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王翱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硚口区文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名实工作作风懈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完)
(责任编辑 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