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人事处安排2名市州水文局局长人选考察工作

05.08.2014  09:57

(厅人事处)8月4日,厅人事处专门召开培训会议,传达厅党组会议关于对2名市州水文局局长人选组织考察的工作意见,讨论了《关于2名市州水文水资源局局长(副处级)人选考察工作方案》,解读了对“评价要素”的把握尺度,界定了考察程序和方法,成立了专门的考察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厅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到会并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考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能否将合适的人选拔到这两个岗位,关系到荆州、襄阳两地水文事业的长远发展。要按照《条例》的具体要求,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会议要求,考察工作要科学周密、严谨细致、客观公正。一要认真负责。程序不可少,步骤不能减,要按照工作衔接、发布考察预告、个别座谈、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采集核实有关情况、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汇报考察情况等九个步骤依次进行。考察组该听的意见要认真听,该看的材料要仔细看,该查阅的文件要过细地查,该分析的情况要客观地分析。二要客观公正。对干部的个性特点要分析透彻,画的“”要象。三要突出“人岗相适”。由于所选的是单位的“一把手”,因此要用“一把手”的要求来考察相关对象。四要严守纪律。考察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干部人事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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