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被严处 省纪委再敲警钟:年节要过廉洁关
29.12.2014 11:00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凌燕
昨日,省纪委监察厅通报十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2人因顶风违纪被严肃查处。省纪委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确保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落到实处。
46人一餐饭吃掉17659元
去年12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立法工作沟通协调会。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东湖宾馆组织宴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腾鑫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等46人参加,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腾鑫曜同志和张绍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4月至6月,黄梅县食药监管局工作人员刘正兵三次接受服务对象某酒店老板宴请消费1650元,收受服务对象所送面值300元购物卡和价值350元香烟一条。今年9月,县监察局给予刘正兵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
去年10月,大冶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营销公司总经理余利明在接待广东某公司有关人员的商务活动中,违反“领导干部严禁进入私人会所消费”的规定,在武汉某私人会所消费1。17万元。本月,大冶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纪委给予余利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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