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黄鳝同食等于吃毒药?食物相克没有科学道理
虾类等海鲜不能与含维生素C的水果同吃;甲鱼不能与苋菜同吃;螃蟹不能与柿子同吃;花生不能与黄瓜同吃;大葱不能与蜂蜜同吃;红薯不能与香蕉同吃;绿豆不能与狗肉同吃;松花蛋不能与糖同吃等,否则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如今,养生已成为市民生活中的一个主要话题,各类关于食物“相克”的说法更是层出不穷,让日常食谱几乎变成了“雷池”。
那么,这些说法有道理吗?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食品安全专家、武汉市食品药品执法大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詹明胜。
詹明胜介绍,食物“相克”的说法大致分为三种。其一是来自中医学,认为食物有寒、凉和温、热几种性质之分,寒性食物不能同吃,否则双倍的寒凉易损伤脾胃;寒、热性的食物也不能同吃,否则会相互抵消其食疗效果。但这些学说得不到现代科学的论证。
食物“相克”另一部分,则来自于“以讹传讹”的民间传说。这主要是古代科学和医学不发达,人们把身体疾症发作、以及变质食物、或是食物过敏等饮食问题与当时食用的食品联系在一起,认为是食物相克引起来的。比如豆腐蜂蜜同食耳聋、狗肉黄鳝同食则死,都是无稽之谈。
食物“相克”还有一部分,来自于有的人对食品科学一知半解,牵强附会。有人认为有些食物在一起会产生毒性,或是产生不易吸收的复合物,抵消食物的营养。前者有海鲜不能与含维生素C的水果同吃,后者有菠菜忌豆腐等说法。其实菠菜和豆腐搭配,正好去除了草酸,钙还有富裕的来源,不存在钙摄入不足的问题。
詹明胜说,有些食物食用过量确实对健康有害,但并不存在“同食相克”之说。如,牛奶不宜与果汁同喝,果汁属于酸性饮料,能使蛋白质凝结成块影响吸收,降低牛奶的营养。“如果是这样的话,牛奶根本就不应喝进肚子,因为胃酸的酸度更大啊!”詹明胜介绍,其实蛋白质凝结成块也是能被消化酶所分解的,都能正常吸收。
詹明胜说,有科学家曾对所谓食物“相克”的问题做过科学试验,把相传是“相克”会中毒的食物配合在一起食用或是喂养动物,均未发现任何不良反应。
“在对历年食物中毒案例分析中,未发现任何一起是由食物相克引起。所以 ‘食物相克’基本是没有什么科学道理的。”
“同食相克”的说法是真的吗?
针对流传较广的几类相克的说法,詹明胜一一进行了解答。
NO1:豆浆和鸡蛋不能同吃
理由:鸡蛋中黏液性蛋白易和豆浆中的胰蛋白酶结合,不易吸收。
纠错:这两种食物生的放在一起,也许是这样,但酶类加热或接触胃酸后都会失去活性,所以不会发生以上后果。
NO2:牛肉不能和土豆一起吃
理由:牛肉富含蛋白质,要求酸性条件消化;土豆富含淀粉,要求碱性条件消化,两者同时食用,会损害消化系统。
纠错:淀粉和蛋白质都主要是在小肠里消化的,不存在酸性和碱性条件一说。
NO3:黄瓜和番茄不能一起吃
理由: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氧化酶”会破坏番茄中的维生素C。
纠错:如果这样,岂不是黄瓜本身维生素C都破坏光了?实际上,很多水果蔬菜中都含有“维生素C氧化酶”,但是这种酶只在细胞被破坏的时候释放出来,而且它们受热后会失活,在酸性很强的胃里面活性也会受到抑制。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