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徐艺同志被授予“湖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14.05.2018  17:46

近日,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武汉举行,会上宣读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鄂文[2018]32号),对荣获2018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劳动者进行了表彰。湖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徐艺同志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湖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据介绍,徐艺同志长期工作于审判一线岗位,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担任法官以来,她主审及协办各类案件近千件,近三年来收结案件数均居全庭前列。其审理的案件两次当选全省法院年度精品案件,并获得湖北高院办案标兵、优秀裁判文书、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嘉奖等多项荣誉。自入职以来,她多次赴省军区各建制旅团部队参加 “送法下基层”专项活动,并作为湖北高院援疆讲师团成员,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讲授课程,先后多次在全省法院基层法官培训班、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授课,获得一致好评。

徐艺同志因工作业绩突出,荣立一等功一次,多次公务员考核优秀,记三等功一次。2017年3月,被授予“湖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