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四案犯利用网络实施合同诈骗25万元获刑
本网讯(通讯员 李仕斌 杨 星)一伙“潜伏”在贵阳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团伙,在四个多月的时间里,就疯狂作案二十余起,诈骗货款二十余万元。经沙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杨贵(文中人名均为化名)、黄福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赵参有期徒刑三年,赵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3年3月份,黄西(在逃)使用虚假的身份注册成立了一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一系列公司运营手续资料。之后,黄西将自己的侄儿子黄福及杨贵请到贵阳,而杨贵又把自己的妻子赵清,还有赵清的弟弟赵参请来,几个人在贵阳的一个小区出租房住下来。黄西把公司的运营执照交给杨贵,并传授给杨贵一套行骗手段:“先在网上发布公司的销售信息,卖电机产品,这些电机的价格比市场价要低很多,与客户联系的时候,把公司的执照通过网络传给客户看,好让客户相信,等客户要买产品的时候,在以传真的方式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客户先付货款再安排发货,等到客户把货款打到账上,就不理客户的了”。杨贵又依法炮制将这套行骗手段传授给了黄福、赵清、赵参。四人在一起,各自负责公司下面的一个办事处,各易其名,以虚假的身份作为代理人进行诈骗。杨贵、黄福各自管理公司的一个网银账户,货款到帐后几人再统一分赃。
公司本就是个“空壳公司”,根本就没有货发给客户。到了2013年5月份,二个月后,按合同约定的发货期到了,此时公司的网站上有了“恶评”,难以运作。杨贵等人将公司的网站关闭,把手机、电话卡一些联系工具扔掉。
6月底7月初,黄西故技重施,又办好了二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再次邀约杨贵等人,在贵阳又重新住了一套二室一厅的租房,把其中一家公司的执照交给杨贵、赵清,作为一组由杨贵负责;另一家公司的执照则交给黄福、赵参,作为一组由黄福负责。又采取上述方法,用虚假身份诈骗客户货款。
2013年7、8月份,不少受骗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干警通过缜密侦查诈骗作案的假网站、收取货款的网银账户以及调查被骗客户,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于2013年8月8日锁定了杨贵等人,并将其一伙抓获。现场查获了诈骗用的电脑、假执照、假身份证等等一系列作案工具。
法院审理后查明:从2013年3月底到8月初,短短四个多月,杨贵等人就与几十家公司或者个人签订购销合同,范围遍及十余个省份。骗取的货款最少的仅千余元,最多的则达到四万余元,共计二十余万元。案发后,赵清等人将赃款退请,并且自愿认罪,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如今,随着网上购物的兴起,范围的扩大,杨贵等人正是利用了买卖双方并不互相见面这一漏洞,使用虚假身份,再以低价吸引客户,骗取钱财。受骗的客户往往也因为被骗的钱财并不多而不及时报案,有的客户甚至不报案,这样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扩大了诈骗范围,也不利于即使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我们在进行网购时不仅要考虑价格,还要充分考虑卖方的信誉、评价以及发货周期。本案中有很多客户在与杨某等人交易时,与杨某等人进行过网上联系,查看公司的执照和身份信息,但是并没有辨出真伪。其实,我们在查看身份信息时,可以通过视频就可以辨出是不是卖家本人,很容易戳穿诈骗者的虚假面孔。一旦发现期满后货物仍然未到,要及时申请退款或者与卖家联系,发现无法联系或者上当受骗,要及时报案,切莫因为钱少,怕麻烦而忍气吞声,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