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天门华丰合作社获3万亩“土地整治权”

28.01.2015  11:31

  本报讯(记者胡琼瑶、通讯员刘晗)21日,天门市华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传来一件大喜事,今年合作社获得了3万亩土地整治自建指标,这是省国土资源厅探索的土地整治“农民自建”项目,预计总投资4000万元。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天门市国土资源局试行将土地整治项目与具有一定实力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捆绑”,探索“农业专业合作社自建模式”,让农业专业合作社成为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主体。
  
  天门市华丰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从事水稻规模种植、全程机械化生产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已流转耕地8万余亩,大多数分布在丘陵低岗地区,涉及石河镇杨岭、姚岭、石庙等村,由于地块零碎分散、高低不平,不利于机械化作业。
  
  2014年,华丰合作社创建了全省第一家土地整治项目农民自建模式,土地整治2万亩,成效显著,不仅减少了项目的中间环节和纠纷矛盾,还节约了土地成本130元/亩左右,新增耕地800多亩,机械化作业水平大幅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合作社理事长吴华平扳着指头算了笔账:土地整理田块变大了后,同样1000元的机油,耕整面积从原来的二三十亩提高到六七十亩,效率是原来的三倍,机收同样如此;小田块间的田梗不见了,增加了800多亩地,去年增产100多万斤稻谷;增收的粮食与农户分成,又增加了农民收入。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土地整治“华丰模式”推广过程中,实现了“建、用、管”一体化,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更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