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组织开展全省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司法鉴定大整改活动,组织开展了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省司法厅要求,一是要限期集中整治。各市、州、直管市司法局于8月底前组织进行集中整治行动,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对2017年以来所有的投诉件进行集中核查,对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根据核查结果进行集中整治,符合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惩戒条件的,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允许姑息迁就、包庇纵容。二是要突出查处重点。抓住全省上下正在集中开展司法鉴定大整改的契机,敢于动真碰硬,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划出执业活动的“禁区”、“红线”。尤其是对关系鉴定、人情鉴定、金钱鉴定或者鉴定意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形象和公信力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惩戒。要通过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执业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倒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规范执业、诚信执业。三是要依法实施监管。要彻底破除“家丑不可外扬”和“好人”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勇于亮剑执法,坚决依法查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对照司法部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和执法文书,学深学透用活,依法履责,依法监管。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公检法办案机关的衔接沟通,对于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情况及时通报,纳入鉴定使用部门的黑名单,让不遵规守纪者无案可接、无路可走。五是要主动公开执法监管信息。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信息一律要在司法部、省厅门户网站公开,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近年来,湖北省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管理“放管服”改革,将司法鉴定监管权下放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早在2014年底,省司法鉴定协会就下发了《湖北省司法鉴定行业惩戒暂行办法》,赋予各市州司法鉴定协会以行业惩戒权。2017年底,省政府把对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罚款、警告、停业处罚权下放到市、州、直管市司法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