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鉴定协会举办2016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集中培训
4月29日,宜昌市司法鉴定协会在长城宾馆五楼会议室举办2016年度宜昌市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来自30家司法鉴定机构的145名鉴定人、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重点内容是学习司法部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由市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宜都明信法医司法鉴定所负责人邹宜林主讲。《通则》公布后,部省司法行政机关印发通知,对修订后《通则》的学习贯彻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将《通则》的学习作为今年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组织集中培训学习《通则》,对于广大司法鉴定人深入理解和熟练掌握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准确执行部颁规章、统一鉴定程序、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实施鉴定的自觉性,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树立司法鉴定行业和司法鉴定队伍“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良好社会形象,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专题培训活动开展前,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管理科科长、市司法鉴定协会秘书长王满红通报了2015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管理科副科长王俊讲解启用湖北司法鉴定服务管理系统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鹏兴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职责,明确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规范使用湖北司法鉴定标识;三是要规范执业,提升质量,牢固树立鉴定质量的“生命线”意识,强化执业风险的“高压线”意识,把住鉴定业务审核、复核等质量控制关口;四是要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将统一标识工作纳入检查督导范围,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达到建设目标的鉴定机构,纳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表彰范围予以表彰,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对自查不力、整改无效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按规定暂缓或终止其编入年度《司法鉴定名册》。
参训人员反映,此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活动时间虽短,但收获颇丰。讲解《通则》等授课内容紧密联系鉴定业务实际,系统透彻,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同时开展教育活动,既是对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落实,也是强化鉴定队伍建设、拓展鉴定人视野、及时更新知识、提升业内人员业务素质的有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