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开展司法考试“机考”试点
法制网北京6月3日讯 记者 刘子阳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为提高司法考试工作信息化水平,适应考试方式发展的趋势,降低考试安全风险,今年司法部决定在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和宁夏石嘴山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介绍,选择在这5个考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前三卷将采取“机考”的方式来参加考试,司法部目前正在制定完善“机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并通过司法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发布“机考”模拟考试操作模块,让考生尽快熟练操作使用“机考”系统,确保“机考”和纸笔考试的效果一样。
据了解,今年司法考试报名的学历条件、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不变。报名学历条件仍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共20天;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期间登陆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今年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科目不变。同时,继续允许考生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5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仍是9月的第三个周末,即9月16、17日两天。
2017年司法考试,简化部分考生的报名手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不再要求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信息,改由考生本人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不再要求其报名时出具格式证明,也改为由考生作出相应承诺。
贾丽群说,为解决好中西部基层以及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不足问题,今年继续实施放宽条件政策。与去年相比,放宽条件地区范围有所扩大,将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的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放宽条件地方,考生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