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研究”开题

20.10.2020  17:11

2020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为统筹推进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研究”在武汉举行开题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了会议。

游劝荣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疫情防控斗争,特别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紧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并要求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省法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承担最高人民法院“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研究”重大课题,责任十分重大,意义十分重大。省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指导下,会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学术理论、专业实务紧密融合,通力合作,高质量完成好调研课题,并以此推动年轻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升,推动审判工作质效提升,向最高人民法院交出合格答卷。
    游劝荣院长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研究、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司法实践中好的做法,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推动思想更新、观念更新、制度更新。湖北是主疫区,遇到的问题多、困难大,处理的问题和解决的困难也较多,理当有更多的经验教训值得总结。要充分结合疫情防控的具体实际,延伸研究应对自然灾害、灾难危机以及战备状态等非常态条件下社会治理、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推动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要加强中外疫情防控司法职能发挥的比较研究,深入认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制度优势和治理优势,总结提炼符合人民期许、深受人民认同的司法实践模式,贡献司法理论成果。
    围绕下一步深入做好课题调研,游劝荣院长强调:要着眼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分析疫情防控给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情况、新挑战,一方面要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另一方面要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要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社会环境下,人民法院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怎么去做,更好地把握司法的谦抑性与能动性,努力推动人民法院奋进有为;要结合审判实践中生动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层次剖析与归纳提炼,切实形成具有推广价值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深度成果,努力在立法层面为国家疫情防控和社会危机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技术性意见,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性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郭锋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湖北处于新冠疫情爆发时期抗疫主战场、主阵地,具有宝贵、丰富的司法实践,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承担“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研究”这一重大课题具有显著而独特的优势。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作为开展课题研究的基本遵循,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好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六稳”“六保”。要加强国内学术界、实务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研究整理,以及国际上关于疫情防控司法治理的前沿研究,认真吸收借鉴。要立足长效机制建设,形成具有普及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制定出台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以及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意见。要加强案例搜集汇编,紧密结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为将来出台司法解释提供参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莉就如何开展课题研究进行了部署、安排。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系系主任陈实、省法院民一庭、行政庭有关负责同志,其他课题组成员参加会议。会上,课题组成员结合前一阶段具体工作分别汇报了有关情况,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了解,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立即组织全省三级法院投入抗疫斗争,全面参与联防联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组织1万余名干警下沉一线,制定依法防控的司法意见19个,严惩涉疫犯罪并发布典型案例,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应对涉疫滥诉问题,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扫黑除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依托湖北移动微法院,开展网上立案、线上调解、云间庭审、移动执行,满足特殊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基层治理。出台复工复产27项司法措施,制定62条涉疫案件处理工作指引,依法化解“疫后综合症”,服务湖北疫后重振。
    全省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审判职能,打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系列组合拳,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将“坚持平等保护,尊重契约自由,稳定社会预期,维护诚实信用,保障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理念,贯彻到司法审判各领域全过程。对接“优化营商环境30条”,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司法文件,推出九条司法硬措施,为全省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指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强破产审判,帮助一批危困企业腾笼换鸟重获新生。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多元解纷,构建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尽可能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当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的“司法店小二”,服务全省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