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春意渐浓,审判工作不停歇

17.03.2020  12:12


随着各地“清零”的好消息不断

我们离胜利又近了一大步

越是此刻,我们越不能松懈

心中要有防控意识

与此同时

湖北法院人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理念

确保抗疫期7间司法审判不停歇

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黄石法院:“微法庭”“”时不暂停

 

近日,经过多轮调解,黄石市阳新法院浮屠街法庭终于促使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被告吴某因承包工程需要资金曾向原告刘某借款20万元,并承诺一年偿还本息,因吴某未按时还清欠款,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原告多次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但因处于疫情期间,无法按正常程序通知当事人出庭应诉,承办法官在值守期间立即通过“微法庭”处理该案件,尽管原告年过七旬,不太会使用微信,在书记员的耐心指导下并通过电话沟通委托其弟处理该事,最终在大家协同努力下,成功通过微信远程成功调解该案。

 

 

孝感法院:防控办案两不误 微信调解化纠纷

https://mp.weixin.qq.com/s/C5-LFhE2sqFZlUsa4Qd6Uw

 

近日,孝感市大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利用微信平台,通过 “云沟通”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3年12月,湖北某医药公司向某医疗机构销售各类药品,双方约定每三月结算一次。截至2019年8月,该医药公司销售的药品总金额为805061.34元,某医疗机构支付药品款596131.34元,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2019年12月,湖北某医药公司到大悟法院起诉该医疗机构。因当前疫情的影响,该案无法在法院进行现场审理,为切实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在核对身份并征得双方同意后,该案承办法官利用微信平台,组建微信调解工作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就支付数额、支付时间、诉讼费用承担等方面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承办法官将调解笔录、调解协议等发送至微信群,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出具了调解书,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鄂州法院:敲响“云上法庭”第一槌

 

3月11日上午9点30分,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柯君敲响我院“云上庭审”第一槌,在云端与当事人隔空相见,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上诉人是湖北某物业公司,被上诉人是鄂州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双方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开庭之前,承办法官柯君利用电话和微信的方式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网络庭审的便捷性、高效性与合法性,手把手教会当事人云上法庭的登陆、证据上传、质证、笔录审核签名等技术操作。以案建立微信群,实名审查核对当事人身份,简便送达开庭传票。

 

庭审最后,通过“云庭”互联网系统导出庭审笔录,双方当事人(代理人)核对笔录,确认无误后,扫描系统自动生成的二维码进行电子签名。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表示,疫情之下云上庭审隔空开庭,避免见面,非常方便实用。

 

 

恩施法院:“”审判 线上调解促和解

 

这里是利川市法院网络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能否听到?对网络庭审方式有无异议?

原告:“能听见,无异议。

被告:“我也可以听到,无异议。

 

近日,恩施州利川法院在对当事人进行电子送达时,了解到李某诉朱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都想早点开庭且同意网络庭审,于是就有了3月13日法官、书记员在单位,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各自在家,四地连线开庭这一幕。

 

原被告于2005年结婚,育有两子,感情破裂后两次为离婚闹上法庭。考虑到二人共同育两个孩子,承办法官希望二人可以好好商量,依法依规、平心静气解决纠纷,并为孩子做出最好的安排。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两个孩子由二人各抚养一个。

 

这是利川法院近期网上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在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利川市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宜,畅通群众诉讼渠道,实行“网上办、电话问、线下寄”的诉讼服务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讼关切与司法诉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审理的有序开展。

 

抗疫期间,湖北法院人主动作为

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积极做到防控审判两不误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龚卓越 陈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