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司法局顺利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0.11.2017  22:01

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政府机关的执法形象,是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黄石市司法局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重点,通过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促进了全局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的稳步提升。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清理,为全面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法制环境。

此次清理文件范围涉及我局制发的截止到2016年10月1日之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照清理标准区分需要废止、应当宣布失效和应当修改或者评估后重新公布三种清理情形,按照自查摸底、清理审查、公布结果三个阶段开展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的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7件,决定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件。清理结果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后,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了《黄石市司法局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和重新公布保留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同时将清理结果向省司法厅和市政府进行了报备,并连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并在市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性文件清理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市司法局将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定期评估,定期清理,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