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司法局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专项巡查走访活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决定,积极推进红安县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建设,预防司法领域腐败问题发生,增强社区矫正执法能力,有效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的满意度,结合从严治党要求,红安县司法局党组决定成立巡查走访专班,将社区矫正巡查列入常态化。
5月上旬,红安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胡长华组织该局监察室、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人,深入到红安县各乡镇场处司法所及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家中,对社区矫正执法和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开展专项巡查走访活动。
此次专项巡查走访活动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是巡查梳理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中过程可能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执法不严、不公、不廉,侵害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巡查事前不通知突击进行,采取听情况汇报、看案卷资料、查信息录入平台、随机抽查重点服刑人员到所等方式。主要巡查:社区矫正台账登记是否全面准确;档案内容要素是否齐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手机定位发生或越界;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是否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及矫正执法全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是否常态化。二是走访社区单亲未成年服刑人员和特困社区服刑人员。此次走访活动主要采取邀请基层政府、民政、人社、教育及村社区等部门负责人联合进行,充分发挥行政、经济、法律等方式,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协调部分社区未成年犯上学继续接受教育,解决部分特困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救助和就业等问题。
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专项巡查走访活动,使司法行政机关能客观准确掌握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全面推进红安县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红安县司法局将切实担负起社区矫正主体职责,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将巡查走访常态化,促进该县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