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司法局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03.08.2015  19:04

  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是2015年咸宁市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之一,为把实事做好,把服务做优,咸宁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切实推进项目实施,1—6月,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6件,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57%,办理法律援助事项8219件,并实现服务零投诉。

  一是规范案件管理。出台《咸宁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法律援助的主要职责、申请程序、条件、对象及范围,并借助咸宁市司法行政网、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宣传小手册等向社会公布。依托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援助案件申请、受理、审批、指派、办理、结案信息等,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管理。

  二是规范卷宗制作。统一案件材料入卷要求和卷宗装订目录,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卷宗,退回立卷人重新整理,全部符合要求后办理移交手续,领取援助补贴。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质量检查工作,对各县市援助案件办结率、及时归档、卷宗整理情况进行评比通报。对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的申报,要求卷宗、电子申报表格一并上报,通过卷宗审查,达到案件质量要求的才能入选。

  三是强化案件监管。建立案件跟踪管理制度,对受理的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援助机构都指定1名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管理人员担任案件联络员,对案件的办理进行全程跟踪,并要求每名案件联络员至少要与案件承办人、受援人通两次电话,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开庭旁听制度,及时掌握法律援助律师的出庭辩护情况。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在结案后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征求意见表》,征求受援人对律师办案情况的意见,包括阅卷、会见、调查取证、开庭、采纳意见程度等,对办案过程中服务质量差,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承办人员予以相应处罚。

  四是破解发展难题。针对基层法律援助质量不高问题,开展律师联所、联社区活动,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业务指导,今年以来,全市选派112名优秀律师进驻1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25个社区(村)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指导与培训300余次,基层法律援助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针对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积极性不高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务支持,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并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由去年的每件800元提高到今年的每件1200元。同时,广泛开展“咸宁市十佳法律援助律师”、“咸宁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热情得到极大释放。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