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司法局“四字诀”力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夷陵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宜昌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念好“强、严、精、硬”四字诀,对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保障“强”。夷陵区全区司法所均达到“五室”(办公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调解室)标准,各项标牌装修规范、所容所貌整洁美观,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电话、照相机、档案柜等现代办公设备。夷陵区司法局在宜昌市率先为各司法所(办)配备安装“面部+指纹识别”考核管理机。局领导带队走基层,针对各司法所在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今年,夷陵区司法局以争创省级规范化示范所为抓手,主动向区委政府汇报,将樟村坪、三斗坪司法所改造项目纳入财政招标程序,压缩机关办公经费重点向基层司法所倾斜,投资50余万元用于两个所创建省级规范化示范所。截止9月底,两项维修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三斗坪司法所还在所内建立了法治庭院,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管理“严”。一是加强考核机制。分业务实行细化、量化考评机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整理;建立局领导联系点制度,不定期地深入联系点检查指导,严抓司法所履职的过程监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司法所及所长、司法助理员岗位责任,明确工作纪律及工作流程,做到 “六上墙” (工作人员及职责上墙,工作纪律要求上墙,办事程序依据上墙,法律服务收费依据标准上墙,服务承诺上墙,监督电话上墙)。三斗坪在所务管理上探索总结,形成了“四化”措施(学习教育长效化常态化、业务工作制度化惯性化、为民服务公开化群众化、廉政建设个性化具体化)。三是加强文书管理。统一印制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的工作文书,并对文书制作进行了专门培训,就文书质量开展了比评活动。
三、队伍“精”。一是队伍建设专业化。通过公开招考,7名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年轻人才充实到基层,使司法所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得到改善,全区“一人所”已不复存在。二是学习教育经常化。坚持“一周一学、一月一课、一年一考”、“两学一比”学习机制,采取专题培训、观摩教育和理论调研文章评选等形式,多次邀请省、市、区各级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今年,局组织部分所长、司法助理员前往五峰学习交流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樟村坪司法所带领当地人民调解员走进兄弟单位沟通探讨,互通有无。三是岗位练兵实战化。以信息化应用技能“大比武”活动为抓手,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各一次,全面提高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化技能应用能力。
四、业务“硬”。一是规范管理,筑牢维稳“第一防线”。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统一制作徽章、制度牌、印章等设施。樟村坪镇实现了“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筛选出“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进入地矿矛盾专家库,有效化解了当地较突出的地矿矛盾。二是建立阵地,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各乡镇(街道)、村(居)、规模企业均建有固定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其中,小溪塔建成了仓屋榜全省首家村级法治文化广场;樟村坪建成法治生态一条路、法治文化两小区、法治文化宣传墙和法治文化广场,黄家台村、栗林河村分别建起了十里、百米法治文化长廊,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全区新型农民培育工程有机结合,效果非常明显。三是创新方式,确保矫正帮教质量。樟村坪于今年初成立了一支以社会服刑人员为主要力量的“美丽矿区”志愿队;三斗坪探索出“六把关”矫治模式,专门设计制作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规范档案。四是整合力量,拓展法律服务渠道。司法所积极组织法律服务所参与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活动,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个村(社区)、每个家庭。五是全力参与,维护一方和谐稳定。各所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参与影响地方稳定事件的防范和调处。三斗坪司法所勇于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积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功处理10余起老大难问题,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陈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