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司法局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

12.08.2015  11:16

  为推动夷陵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夷陵区司法局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历经两个多月的调研和分析,制定出台了《夷陵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日常工作行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理顺职责关系。《管理办法》确立了服务为民、公益为主、正面导向、预防为主、联合共建、协商自愿、廉洁自律和保守秘密等八项工作原则,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正确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规定了法律顾问的基本工作任务是提供法律意见、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咨询;参与调解重大疑难民事纠纷;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导村(社区)经济困难的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同时,明确了法律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司法所(办)及司法局的主要职责,确保各方各司其职、监督协作,共同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推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年度工作计划、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工作量化、工作日志、工作回访、重大事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工作绩效档案等九项制度。《管理办法》规定在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过程中,年度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每个服务事项要有过程、有回访,并形成工作日志;同时,该办法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每月服务时间和每年进村(居)服务次数提出了量化要求,切实保障了村(居)民能够在家门口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建立绩效档案,反映工作轨迹。《管理办法》规定法律服务机构对每个顾问单位的工作应当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绩效档案,以反映法律顾问工作轨迹。绩效档案应一村一档、一年一档,装订成册、存所归档。为统一标准、规范格式,区司法局制定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卷宗封面、顾问单位基本情况表、顾问工作评议表、顾问工作日志等四种档案格式,并印制128本下发至各法律服务机构。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奖惩。《管理办法》对考核时间、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等作了详细说明。规定每年12月由司法所(办)负责对本辖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执行各项制度情况,遵守工作原则、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等次评定标准以区司法局制定下发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细则》为准,考核结果等次与(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助挂钩。(陈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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