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开展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16.08.2018  20:25

8月15日下午,湖北省司法厅开展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廉政谈话活动。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主持活动并讲话。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潘艳明与新提任职务和晋级公务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谭先振指出,组织新提任副处级以上干部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是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让大家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从严要求自己,干净干事不出事,健康成长不掉队,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谭先振强调,全省司法系统党员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争做“三个模范”。强化“四个意识”,做对党忠诚的模范。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是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也是党对党员的根本政治要求。一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二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守住底线,做廉洁自律的模范。一要守住法律底线,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要守住纪律底线,要严守六大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要守住道德底线,慎独,慎初,慎微,清白为官,踏实做人,老实干事;四要守住交友底线,慎交友、交诤友,不断纯洁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扎实履职尽责,做勇于担当作为的模范。一要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六个更大作为”,坚定不移推改革、聚中心、谋发展,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二要提升履职能力,在学习中增本领,在培训中提升能力,在实践中加强锻炼,增强担当作为本领;三要依法谨慎用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习惯在“放大镜”、“聚光灯”下工作,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谭先振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监督,切实把从严治党管警落到支部,落到党员;要彰显“头雁效应”,严格自律,勇于担责,发挥表率作用;要真诚关心同志,尊重下属,平等待人,调动大家积极性。

潘艳明就廉洁从政提出了八点明确要求: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作为毕生追求,矢志不渝、终身不变;要加强思想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严守纪律法律,树立底线意识,加强纪律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认识严格自律和自觉接受他律相统一的关系,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要正确行使权力,积极担当作为,保持进取精神努力工作,不负党和人民期望;要强化学习教育,从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性,不断强化“三严三实”的要求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自觉;要自觉追求廉洁,涵养浩然正气,有错即改,见贤思齐,珍惜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要培育优良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风。

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厅级干部、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厅机关纪委书记,各处室及直属机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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