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促和谐 争创佳绩显真功——郧西县人民法院河夹人民法庭先进事迹
该庭现有五名干警,多年来,该庭干警凭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真情厚爱、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克难攻坚,敢为人先,始终把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年来,法庭共审执结案418件,结案率100%;其中调撤178件,调撤率68.5%;无一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无一起涉法涉诉上访事件。法庭先后被市中院、县法院、辖区党委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服务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法庭干警分别被省高院、市中院、县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一、立足本职,提升审判质量求公正、促高效
该庭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履职尽责,将“重调解、精审判、强执行”的工作思路贯穿于每一环节,全面做好审执工作,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三年来,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18件,调撤率达68.5%,经县法院案件评查,无一件不合格,案件质量和数量双获丰收。
强化诉讼调解,定期召开综治联席会议,构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形成大调解的格局。该庭不断完善诉讼调解机制,把调解贯穿案件始终,同时依靠辖区党委政府支持,联合组织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各村委会等单位,每月定期召开两次综治联席会议,将该月出现的矛盾纠纷分类汇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协商解决对策。对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委托村委会、司法所、综治办干部调解,先由他们组织诉讼外调解,避免农村群众轻易将纠纷引入诉讼,导致伤了和气矛盾升级,争取把预防和化解工作做在前面,尽量使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对于不是必须进入司法程序的纠纷,及时指导村委会、司法所等单位调解处理,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对于可能进入司法程序的纠纷,则分门别类进行指导,如健康权、雇员受害等案件,请求派出所等单位查清事实、压实证据,对于婚姻家庭等案件,则委托司法所做好法律咨询、引导工作。对诉讼中当事人分歧较大案件,则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同时邀请双方当事人亲属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协调,多方联动,形成调解合力,尽可能消化矛盾。对于判决案件,在送达时也将相关案情告知辖区政府综治部门及村委会干部,邀请其帮忙做服判息诉工作。三年来共计召开联席会议60余次,通过联席会议,联动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100余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优化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该庭始终强化执行威慑,积极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完善执行机制,最大限度的维护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坚持执行精细化、常态化、多样化的模式,规范执行行为,同时耐心做好法律释明、以法析理工作,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的义务,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对有能力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及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如冻结划拨存款、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等,使“老赖”无处遁形,三年来共计执行90余件,执行标的达110万余元,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辖区内郧西县鑫成粉体公司拖欠农民工劳务工资及货款案件中,涉案标的款等达100万元,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当事人无处讨债,情绪非常激动,甚至把该公司大门给封住,几度要到镇、县政府上访。为能尽快执结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2月,河夹法庭配合法院执行局成立鑫成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案执行专班,于当月20日作出对法人陈某司法拘留的决定,因陈某规避执行,对其拘留法院一时又难以控制实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会同郧西县公安局进行沟通,将陈某案移送公安机关,请求由公安机关利用侦查手段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4月26日上午公安机关在陈某登记的某酒店发现其下落并立即控制陈某,河夹法庭执行干警牺牲周末休息时间,迅速赶往接收陈刚,并当场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后经执行干警不懈努力,陈某与其亲友联系将100余万元执行款汇至郧西法院执行款专户。同时,经法院执行人员再次耐心做工作,陈某又让其家属向郧西县人社局汇入20万元保证金,以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至此,这起13名申请执行人、30多个农民工工资、近50人群访系列案终于执行结案。
大力推行司法便民,延伸司法服务。该庭始终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积极推行司法公开。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一方面在信访接待大厅制作大型墙面专栏,将民事诉讼风险、当事人诉讼须知、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审执案件流程等项目张贴上墙,使来访者充分知晓如何进行诉讼,合理合法表达正义诉求。另一方面在审执工作中,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庭在辖区三个乡镇建立司法服务联系点40个,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司法服务活动。同时深入案发地巡回办案,主动上门服务。对涉及老弱病残,或当事人离法庭较远的案件,主动到当事人家里、田间地头及基层组织办公地进行巡回审理。法庭添置了便携式电脑和打印机,调解后及时制作文书并送达。三年来,法庭干警到村庄、田间地头、校园、当事人家中巡回审理案件61件,开展司法服务活动98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健全制度,创新庭务管理强素质、提能力
该庭根据县法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庭内实际情况予以完善,确保法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全庭会议讨论,制订了政治业务学习、廉政监督、案件质量绩效考核、考勤、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从队伍管理、审判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信访工作、考核制度等方面对法庭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制定四类八项制度,以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让每位干警做到心中有制度,行动有依据,举止有规范。一是每月15日作为定期集中学习日,召开庭务会议总结当月审执结案情况,进行政治理论、党风廉政、法律知识、审执业务学习。设置学习专栏,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交流,以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干警业务水平、使干警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式下审判工作发展的要求,提升法庭整体实力。二是根据县法院制定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各位干警的职务、岗位责任制定预防腐败风险内容、防控措施、承诺内容,并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箱和拒吃请、拒说情、拒贿拒礼登记簿,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群众监督;制作并悬挂反腐倡廉警示牌,时刻提醒每名干警遵纪守法,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近三年来,该庭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事件。三是制定灵活考勤制度,周末不按照双休日休息,而是以案件审执为中心视工作情况在尽可能方便当事人的前提下,灵活调整干警的休息时间。四是严格财务管理,诉讼费、执行费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执行款统一缴入法院执行款专户,实行财务管理科学规范。五是严格遵守警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警车借给外单位或私人使用。
三、以人为本,强化建设树新风、葆廉洁
三年来,该庭在县法院党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注重加强法庭队伍建设,狠抓干警纪律作风建设。通过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激发和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一是科学管理,各尽其责,提高队伍凝聚力。在管理上,强化干警的看齐意识,发挥庭长的带头作用,使干警努力工作、舒心生活。工作上,严格要求,合理分工,督促和指导干警搞好工作,保证工作不出差错。生活上,真诚关爱,尊重理解,倾听干警的心声,关心干警的成长。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司法能力。组织干警积极参加省法官学院和市中院的各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警业务能力。鼓励干警业余时间自学最高法院公布的各类案例,开拓视野,提升素质,三年来干警累计参加各类培训学习20余次。三是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每年中央、省、市、县开展的各项活动,提高干警政治敏感度。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学习,丰富廉政文化活动载体,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使干警成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好法官。四是丰富干警生活,提升干警综合能力,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展示自我风采。其中谭翠云同志在县法院组织的“追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孙英超同志作为法院篮球队员参加县篮球比赛,并荣获优胜奖。五是加强法庭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管人、管案、管事,杜绝不良的工作作风和有违职务廉洁的问题。
四、夯实基建,优化办公环境促发展、创佳绩
县法院经申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国债投资项目,2007年动工新建河夹法庭,2009年8月7日正式投入使用,占地三余亩,办公大楼建设4层14间、建筑面积730平方米,并院内空地进行了绿化,设置了“廉政菜园”。法庭按最高法院要求统一标识建设,安装了标牌,在庭院门口设置了规范的公告栏和宣传栏。配有标准化审判庭、办公室、会议室、干警宿舍,办案区、工作区与生活区相分离,安装了视频监控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配备新警务用车一辆及电警棍、手铐等常用警用器械。法庭配备了5台电脑、2台打印机、7台空调机,已建设局域网并接入法院专网,积极筹备建设“科级法庭”。法庭基础设施不断完备、功能齐全,较好地适应了当前法庭工作和法庭干警的需要,有利于基层审执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该庭大力加强法制宣传,三年来先后在国家、省、市、县各类媒体发表文章47篇,并配合市县电视台制作了《夜读案卷栏目“翁媳之争”》、《以案说法》节目,凝聚了正能量,展示了人民法庭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同时,该庭注重涉法涉诉工作和舆论引导,没有因案件审执出现涉法涉诉上访事件和因网络舆情给法院和地方造成工作被动的负面影响。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郧西法院河夹人民法庭正以蓬勃的朝气,创新的锐气,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断开创公正司法新局面,争创为民司法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