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支队召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24.07.2014  11:49

7 月22日 ,咸宁支队召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强调。支队机关、各大中队除执勤以外的官兵参加了会议。

会上,防火处刘斌处长传达了省总队执法例会会议精神,延学军副支队长通报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葛志英支队长就切实推进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 一是要排查到位。 对本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重新排查,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该挂牌的必须挂牌,登记造册,务必不留死角,决不能出现“避重就轻”、“选择性上报”现象。 二是要执法到位。 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隐患整改。对消防违法行为,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关停的必须关停,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凡发现重大火灾隐患隐瞒不报或虚假上报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查处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要监督到位。 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期间, 切实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治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组织专家或者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论证。 四是要宣传到位。 充分利用宣传力量不断扩大隐患整治覆盖面,多措并举积极发挥新开辟宣传阵地效用,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营氛围、造声势。 五是要执勤到位。 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一单位一预案”、“一隐患一对策”。在隐患整改期间,要经常上门指导企业做好自防自救措施,切实避免隐患致灾问题的发生。